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展现信访战线先进人物的公仆风采和“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感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家信访局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通过寻找“最美信访干部”,使各级信访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真正将群众信访作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着力实现群众信访“最多访一次”“最多跑一地”,充分展示新时代信访干部“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征程中体现信访作为。

二、活动安排

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由广泛发动、组织推荐、遴选确定、集中宣传等环节组成。

  (一)广泛发动。各级信访部门层层发动,深入挖掘身边信访干部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带着感情和责任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感人事迹,利用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合广泛进行宣传,弘扬信访工作正能量。

(二)组织推荐。各级信访部门开展本地区“最美信访干部”推荐工作。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和公示,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后,每个市推选2-3名“最美信访干部”候选人。

(三)遴选确定。省信访局局务会议对各市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和考察,确定10名全省“最美信访干部”,并在省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推荐5名“最美信访干部”参加全国评选。

(四)集中宣传。下发通知,号召信访系统向“最美信访干部”学习。发动新闻媒体对“最美信访干部”事迹进行全面深入报道,形成宣传声势。各地可结合自身情况,组织“最美信访干部”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推动形成学习宣传热潮,引导广大信访干部不断从先进典型中汲取奋进力量,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推荐条件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累计从事信访工作5年以上,重点从基层一线岗位推荐。

(一)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到矛盾多的地方去、往矛盾窝里钻,带着感情和责任,千方百计“为民解难、为党分忧”,取得突出成绩,得到群众肯定。

(三)适应新时代群众工作方法,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勇于探索实践,不断创新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在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开展积案攻坚等工作中表现优异。

(四)勤勉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在群众和同事中都有一定“口碑”。

(五)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下列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受到市级(含)以上表彰;先进事迹被媒体报道,产生了较大影响;长期在基层从事信访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贡献的。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信访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好活动进程,真发动、真组织、真寻找,在活动过程中发现美丽、树立典型、鼓舞干劲,进一步壮大信访工作主流声音。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从严审核,层层把关,真正把干事创业、敬业奉献、敢于担当的优秀信访干部选出来、树起来,确保先进典型能够立得住、叫得响,经得起检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选树“最美信访干部”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过程。要大力宣传“最美信访干部”的感人事迹,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1月31日前,各市信访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人选有关材料,包括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事迹材料、工作照片等,通过钉钉报省信访局综合指导处。

联系电话:0571-81050417

 

附:“最美信访干部”候选人推荐表

 

                                         浙江省信访局办公室

                                                              20211月11

 推荐表.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