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
发布时间:2024-10-29 |
近日,学习贯彻《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上升到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来谋划,纳入社会治理体系来推进,赋予了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能。作为全国唯一的信访工作现代化试点省份和全国七个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省份之一,浙江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浙江、平安浙江一体推进,系统谋划推进信访工作现代化、法治化,形成了具有浙江鲜明辨识度的实践经验和改革成果。在此基础上,浙江对推进信访工作现代化、法治化的成效和成果进行总结提炼、系统集成、完善创新、规范升华,以出台《办法》为契机,形成了以《信访工作条例》为总纲、《办法》为主干、其他配套制度为支撑的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度体系。 《办法》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系统回答了推进浙江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方式方法和实现路径,着力破解信访工作法治化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形成“五大工作体系”。当前,信访工作法治化步入全面推进、爬坡过坎的关键节点,浙江省信访局将以实施《办法》为契机,秉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自觉扛起改革的大旗,推动浙江信访工作再突破、再提升、再上新台阶。 国家信访局研究室副主任马永辉出席并讲话,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鎏、浙江工商大学书记郁建兴、省社科院长副院长唐明良等专家学者从前端法治讲预防、中端法治抓规范、后端法治融入社会治理等方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论角度对《办法》出台的进行深度剖析,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省直有关单位和台州市、德清县代表就行业领域和区域层面如何推进《办法》贯彻落实作交流发言。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