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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 年度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民主评议
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30


    我局就《关于反2019年度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民主评议意见建议的函》所涉5条意见建议,进行逐项对照梳理,整改情况如下:

1条:建议完善优化信访工作考核制度,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浙信联办[2015]4号文件《关于落实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工作责任的通知》中规定,当户籍地、事发地、居住地均不一致时,各级信访部门以常住地为准,属地管理之名,分解督办稳控责任,并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信访件发生在A地,常住地在B地,B地要承担稳控责任,还要面临扣分压力,对始发地化解事件促进事件解决的力度不够,基层建议对事发地事发单位强化考核,而不是简单属地管理把事件交办给基层乡镇。

整改措施:“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处理复杂,化解难度大,在考核中我们本着事要解决、人要稳住的原则,明确户籍地、居住地、事发地对应的信访工作责任,对未按要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并出现相关规定情形,而户籍地、居住地、事权地不一致的,对各地分别减半扣分。既考虑到“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处理有一定的特殊性,又压实户籍地、居住地、事发地的信访工作责任,改变过去单考户籍地的做法,实行户籍地、居住地、事权地联考,扭转了户籍地急、事发地不急的现象,使三方在“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化解中更好地形成合力。

2条:改革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分享,化解基层压力。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改革力度。一是实行“一事双交”“一事双查”机制。对重要信访事项既交事权责任单位,又抄交事权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既查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又查信访事项引发情况,压实各部门各系统信访工作责任。二是完善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对来省进京越级访二个月内重复上访的,按一次统计;重复来信、网上信访的一个月内按一次统计;对终结备案的信访事项、经省高院审结的涉法涉诉事项实行不受理、不通报、不考核;对发生进京扰序依法及时处置到位的,不列入考核。三是建立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措施,高位推进信访事项化解。省信访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要求,县级领导接访批次占县级信访部门登记量的40%以上,每年阅批来信占初次来信总数的30%以上。四是探索在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设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倾听民意、反映诉求、疏导情绪上的作用,健全主动为民维权机制,多途径分流和缓解基层信访工作压力。

3条:信访是连接群众与政府部门的桥梁,有关群众的信访应该本着“调查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本着为人民服务、为政府立好口碑的理念,但现在的实际作为存在欠缺、不足!没有积极听取民声,民意难以上达,很多信访问题得不到解决。

整改措施: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一是大力推进网上信访、阳光信访。群众通过信、访、网、电反映的信访事项通过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流转办理,实现件件可查询、可评价、可跟踪、可督办,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大回访督办力度。对有署名和联系方式的初次信访事项,事权单位逐一征询群众评价意见,群众评价不满意的,由同级信访工作机构逐件回访,认真核查回访发现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初次来信转重、转访倒查分析机制,防止程序空转,保障办理质量。三是大力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建设。将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集中整合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加强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实行信访矛盾一窗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站式服务,运用法治思维和群众工作方法,依法推进案结事了心解,真正实现群众信访只进一扇门,最多访一次。四是加强信访矛盾分析研判。运用信访“大数据”这一富矿,发挥好信访工作“第二政策研究室”的功能,通过专报、摘报、定期分析等形式,向有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推送,推进人民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政策措施。五是推行信访代办制。健全代办网络,明确代办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形成工作闭环,将信访工作的触角向镇、村、网格延伸,构建群众“贴心人”代办“操心事”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努力让群众一次也不用跑。

4条:信访分类处置需依法依规,避免复议、诉讼等司法途径信访化。

整改措施:积极推进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一是加大依法分类处理工作考核力度。要求省级部门6月底前完成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目录清单制定下发,并同步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要求各地各部门年底前报送本系统本单位法定途径分类案例到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审查,审核通过率作为对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年度信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访诉对接工作机制。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工作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处理,涉诉事项直接交政法部门处理,诉访交织的信访事项,建立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会商机制,做好沟通衔接,严把信访程序“入口关”。三是完善信访事项终结机制。在充分发挥复查复核纠错功能的同时,建立健全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工作制度,实行终结事项备案、抽查和考核机制,倒逼源头管控责任落实。

5条:信访举报抓得不力,群众反映问题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将涉及违纪、组织人事类信访举报事项推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依法依规调处。在纪检巡视、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期间,利用信访大数据全面推送相关案件线索。二是对举报他人违建等具体信访事项,完善初次信访与积案化解两手抓的工作体系,提高群众初信、初访和网上信访办理质效,加强重复访治理等措施,推进信访事项实体化解。三是加大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进驻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的整合力度,对涉纪信访问题直接受理,给老百姓一个回应。

 


                                                                 浙江省信访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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