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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信访局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8


 

2018年3月至5月,浙江省审计厅对我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单位于2018年6月8日收到浙江省审计厅送达的《浙江省审计厅审计报告》(浙审金征〔201829号)。

   浙江省审计厅出具的《浙江省审计厅审计报告》(浙审金征〔201829号),指出我单位在内控制度建设、财务核算工作、信息化项目建设、驻京工作组办公场所租赁、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单位按照浙江省审计厅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工作不够规范的情况,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制订规章制度,目前已出台了《浙江省信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浙江省信访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浙江省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浙江省信访局“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等制度,对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日常公务支出和经费结算报销以及公务卡使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新的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确保财务核算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监管到位。

二、关于年末虚列支出,人为调节预算执行率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年末虚列支出,人为调节预算执行率的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各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法规意识,提高项目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的计划性,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坚决杜绝人为调节提高经费预算执行率的问题。

三、关于信息化项目存在合同签订把关不严、建设内容重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项目合同签订把关不严,招投标文件约定的部分免费服务权益未获保障和部分项目重复采购的情况。我局分别与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北大软件公司进行了沟通,于2018年8月15日与中标商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确定恩普公司继续派驻3名技术人员免费维护一年,目前双方已签订补充协议,使免费维护权益得到保障;于2018年9月4日在支付统一平台大数据应用系统采购合同第二笔款项时,已扣回支付给该公司的自由报表工具重复采购款19.5万元。

四、关于驻京工作组办公场所和信访劝返二级分流点租赁装修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驻京工作组办公场所和信访劝返二级分流点租赁装修采购不规范的情况,我局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信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化法规意识,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制定《浙江省驻京接访处权利责任清单》,明确权责边界,对财务、采购等工作作出新规范,杜绝“未经局务会议讨论先行签订合同,后发布采购公告”等情况发生;三是对固定资产进行补登入账。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我局于2018年8月30日,对未入账37.15万元固定资产已分类进行补充登记入账。

五、关于信息化资产733.9万元应入未入资产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信息化资产733.9万元应入未入资产账的情况,我局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和《浙江省信访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于2018年731日,对已完成终验的信息化建设项目733.9万元的软件资产进行了补登入账。下步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特此公告。

 

 

                                       浙江省信访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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