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群众 化被动为主动 以农村基层巡察推动信访问题的化解 |
发布时间:2017-11-29 |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发展,农村的经济水平得到极大提高,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精神风貌得到极大改观。但多元化、多层次的矛盾冲突依然存在,普通农民往往采取信访的方式寻求权利的救济。近几年,东阳市发生在农村的信访总量、重复上访量居高不下,为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东阳市探索推行了农村基层巡察制度,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化解群众信访问题,解民之忧,惠民以实。 一、农村信访问题的现状和构成 (一)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农村基层组织承担化解矛盾纠纷的任务十分繁重,而村级干部在基层组织当中充当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能力、意识、作风等直接影响着农民对于基层组织的认同。当前,部分村级干部没有依法依规履职,造成了农村信访问题增多。一是部分村级干部思想意识上存在误区。少数村级干部的思想意识、个人素质较差,处理农村事务的时候办事不公道,把群众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的私权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牟取利益。比如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福利分配,存在不公正、不公平现象,工作中根据和自己的亲疏远近来判定和解决问题,没有服务群众的意识。村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使得很多农民群众走上信访的道路,他们想通过信访实现自己的合理诉求。二是部分村干部工作方式简单粗暴。部分村级干部工作方式方法不科学,面对农民群众的问题,不是想办法积极的解决,而是采用拖延的方式,当群众有抵触和不满情绪的时候,村级干部往往采用强制的办法,更有甚者采用暴力手段,这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激化了干部和群众的矛盾。还有个别村干部存在家长制作风,想当然的认为自己就是这个村的家长,村级事务由自己说了算,不按照组织程序进行民主决策。三是部分村干部对于村级财务管理重视不够。财务管理存在混乱、不规范现象,有些地区财务收支情况不对村民公开,即便公开也是流于形式,村级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广大农村群众不信任村干部在财务上的管理,这就导致了村级干部和群众的隔阂。 (二)村级换届选举中利益冲突。在一些地区村两委的换届选举中,有的村宗族宗派关系十分复杂,各个宗族帮派之间相互争权夺利,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发达的村,为了能够上台,在换届过程中恶性竞争、互相拆台的现象比较普遍,往往会采取煽动群众上访,反映“对立面”问题的方式来打击竞选者。部分农村村两委班子不合、争权夺利,为了自身利益,大搞宗派主义,利用上访这个途径来攻击对方。 (三)群众切身利益不能得到满足。村民对切身利益极为在意,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问题上,仍存在着资源分配不均匀,城乡差距较大。而在农村中表现较为突出的就是住房问题。近年来,农村的建房指标不断在减少,每年下发的建房指标有限。为了保证公平,也为了给村里增加经济收入,往往采取了招投标的方式将建房指标进行公开投标,价高者得。建房指标作为稀缺资源,价格也越来越高,甚至在部分接近城市的农村,一间房屋建房指标被抬到几十万的价格。作为经济较为困难的无房户和缺房户,却在等待建房指标的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无房户和缺房户越来越多。当农民的利益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在资源分配上得不到公平对待,寻求救济的方式就是向行政部门信访,随着矛盾冲突的增多,信访量也在急剧增加。 二、农村基层巡察化被动为主动 从2015年7月设想的提出,到2015年12月组织人员的到位,并开展全民工作,凝结了众多工作人员的努力和心血。农村基层巡察制度的建立过程也是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探索农村信访问题解决的过程。 (一)提出设想全面部署。为推动农村的各项工作,解决农民的各种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党的领导,东阳市委书记黄敏同志提出了农村基层巡察的设想,在市委各部门的努力下,出台了《农村基层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工作规则》,确定了“严格依法办事、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巡、察’并举、坚持实事求是”四个基本原则;确定了巡察对象为村(社区)级组织及班子成员;确定了巡察内容、巡察方式、方法步骤。 (二)工作推进逐步推广。2015年12月,成立市委农村基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93名优秀干部组成18个巡察组,“一对一”派驻各乡镇街道开展巡察。针对巡察内容开展全面巡察,每月实地巡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周;同时开展了对全市乡镇街道无房户、危房户用地指标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察。2016年3月开始,对重点问题、重点村(信访多、矛盾多、党组织软弱落后)开展巡察。2016年6月召开重点村(居)巡察汇报会,听取部分巡察组对重点村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的问题解决指出方向。2016年10月继续开展重点村(居)巡察。2017年3月开展村级组织换届专项巡察,对换届纪律进行督查。 (三)步骤科学方法多样。为更好地开展巡察工作,制定了一整套的巡察步骤和巡察方法。巡察组按照工作授权进驻镇乡街道,全面听取情况汇报,收集农村和问题线索,制定巡察方案,拟定巡察对象、巡察内容;进驻村(社区)后,公开巡察内容、联系电话,并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举报;开展实地巡察,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账册资料、实地察看、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提请协查等方式开展巡察;巡察结束后,及时提交巡察报告,梳理意见建议。 (四)精准交办,及时反馈。建立了问题交办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巡察组将收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市委农村基层巡察办公室,巡察办根据问题性质进行统一交办,除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直接移送纪委、公检法等部门外,所有问题转市信访局进行分类交办,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一个月内进行书面反馈答复。在这过程中,巡察办充当了“一传手”,信访局当了“二传手”,真正将问题落实到相关的职能部门,化解了大量的信访问题。 三、农村基层巡察成为深入基层化解农村信访问题的重要手段 (一)扭转了干部作风,化解了信访矛盾纠纷。一是以群众反映问题为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三访”多发村加强巡察力度,特别是对一些长期没有妥善处置和平息的信访,深挖原因、寻找症结,及时督促指导镇乡街道、村(居)和有关部门进行化解。通过巡察可以及时发现和收集各种信访和矛盾纠纷的苗头,防微杜渐,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打好“拍蝇组合拳”。将农村基层巡察工作与市委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正风除霸”专项行动相结合,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问题线索共享,对各类涉黑涉霸涉恶的违纪违法行为实现精准打击。同时,将农村基层巡察工作与攻坚破难专项行动相结合,对于一些特别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难题,采取市领导联系包案破解和巡察组第三方介入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化解。对在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曝光,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维护了换届选举秩序,选出了村级组织的好干部。农村基层巡察对于强化党在农村地区的政治领导和决策落实力度逐步使党的优良传统重新发扬光大,使农村党支部真正成为带领广大农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引路人,使每一位党员成为发挥正能量的表率,进而影响和提高全体村民的思想政治觉悟,确保选举出来的村委会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权力,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三)保障了农民切身利益,托起了小康社会建设中落后人员。农村基层中存在着一部分上不起学、看不起病、养不起老、住不起房的情况,这些都是在建设小康社会中容易掉队的人员,在自身能力缺乏的情况下,希望能够借助政府部门的力量帮助解决其问题。特别是无房户和缺房户建房问题的解决,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脚步。 在东阳市农村基层巡察制度的推广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以农村老百姓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调解农村老百姓的纠纷,切实解决一系列民生问题,能够更好地化解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另一方面也证实农村基层巡察制度的可行性,取得的成果表明农村基层巡察是促进农村各项工作开展,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化解农村信访问题的一个有益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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