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心理化解矛盾 |
发布时间:2015-12-03 |
夏某,家住在定海区岑港街道北斗岙延边公路。2013年,受疏港公路马直路段(马目至直壁坎)建设影响,他们家被列入了拆迁范围,由街道开展安置补偿工作。但夏某对拆迁政策不满意,还多次到中央、省等上级职能部门上访,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因夏某迟迟不愿签订协议,后续工作不能如期开展,公路建设进度一再停滞。 把握“拖签”心理,多方联动理案情 马直公路作为定海区疏港公路项目段之一,是建设“康庄大道”不可或缺的部分。为了顺利推动项目建设,区领导高度关注案情发展,要求事权单位尽快制定解决方案。针对这一状况,街道成立了专案稳控化解小组,对案件进行了重新梳理,多方位寻找突破口。 夏某与他的妻共同生育一子,主要以养鸽为生,住在一幢二层楼的独立排房,上下共有面积78.9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所有,一楼开设理发店,在顶楼平台上私自搭建了养鸽场,均没有执照。按拆迁政策,他可以置换80平方米公寓房一套,另外获得现金补偿41707元。但夏某不满足,坚持要求置换80平方米公寓房两套,同时对理发店及养鸽场按商业用房给予补偿。 面对夏某没有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的过高诉求,政府部门秉持着公平、公正原则,坚守政策底线,不拿原则做交易,不搞无原则让步,明确答复不予支持,同时多次与他约谈,希望通过政策讲解、心理开导,使他能放平心态,理性面对。效果都不理想。 与夏某的多次接触中了解到,当事人性格比较偏执,对法律、政策理解有偏差,始终抱有以“拖”为挟的心理:认为公路建造势在必行,只要自己不签订拆迁协议,工程便不能施工,长此以往政府总会妥协,最终达成他的利益诉求。 识破“施压”心理,调整规划转焦点 针对夏某的这一心理,区属相关部门和街道多次通过实地勘察、会商,判断出当事人有拆迁愿望,只是自认为握有与政府谈判筹码,抱有不切实际的过高期望,不会轻易降低诉求,若仍沿用教育疏导的化解方式,项目建设将陷入僵局。 为此,政府部门经讨论、研究,决定改变工作思路,在规划允许范围,绕开夏某现有房屋,改变马直公路原定设计线型,对该段公路进行局部调整,使他的房屋变为可拆可不拆范围,同时委托第三方鉴定公司在道路施工前对夏某的房子进行鉴定评估,待工程完工后,根据评估结果,按实际损坏情况进行给予补偿。 公路建设按期完成,街道根据第三方鉴定结果,对夏某的房屋如实进行补助。夏某见已无施压筹码,获利无望,便改变诉求,拒绝接受房屋影响补偿,上访要求根据原先安置政策对房屋进行整体拆迁。 利用“后悔”心理,顺势引导化矛盾 面对夏某的再三要求,街道发现他的的心理已经有了较大转变,从“侥幸”心理转为“后悔”心理,拆迁愿望非常强烈,有很大的化解可能性。2015年,街道将夏某的房屋拆迁案件列为信访积案,进行重点化解。 基于夏某的房屋属于可拆可不拆范围,政府部门从道路两边景观建设考虑,最终决定对他的房屋进行拆除。为防生变,街道第一时间约谈夏某,传达了区里的决定意见,对相关拆迁政策作了更加细致、明确的说明,同时听取了夏某的诉求建议,市、区两级信访局就积案化解情况定期进行走访,及时掌握了解夏某的思想动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夏某真切感受到政府解决问题的诚意与诚心,消除过高诉求的执念,确保案件能及早化解。 2015年5月19日,夏某在街道信访接待室的息诉罢访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至此,这起历时两年有余的有关房屋拆迁信访积案得到了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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