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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专设涉法涉诉受理窗口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5-10-14


      2014年9月份开始,缙云县在县信访局专设涉法涉诉受理窗口, 由政法机关第一时间接待涉法涉诉信访群众, 第一时间受理涉法涉诉信访诉求, 第一时间协调边界模糊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顺利实现了群众信访诉求的有序分流和受理的全覆盖。截止目前, 涉法涉诉受理窗口接待群众来访共113批151人次, 提供法律咨询79批102人次,群众重复访从原来的57.4%下降到目前的36.9%。
     1.轮流坐班,涉法涉诉信访有人管。县信访局接访大厅专设涉法涉诉受理窗口,每周一至周四,由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和县司法局轮流派科室负责人到县信访局接访,每天保证有两名政法工作人员坐班接访,县领导接待时参与领导接访并提供法律服务。除专设窗口外,接访大厅其他窗口不再受理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对涉法涉诉上访群众,均引导到专设窗口反映诉求。同时,县信访局接访大厅LED显示屏每天公示接访单位,上访群众可根据自身诉求选择接访单位,政法部门热情接待信访群众,对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及时予以登记,交由相关科室处理;对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首次接访部门登记后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须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信访群众。
     2.规范程序,涉法涉诉事项有人办。一是加强培训。组织政法部门派驻窗口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掌握做群众工作的方法,提高接访工作水平。二是建立制度。制定政法部门工作职责,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明确首次接访单位和人员是该信访事项受理阶段的首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信访事项的登记、接待、初步审查、转送等工作;制定考核奖惩机制, 派驻人员接访工作成效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作为评价干部、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督查。县委政法委会同县信访局每季对窗口接访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防止案件积压,确保每一信访事项及时受理、进入程序。
     3.协调配合,涉法涉诉事项有结果。对信访群众同一事由多头信访, 或职责交叉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县信访联席办会同县委政法委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及时确定主办部门, 防止发生答复口径不一或推诿无人管的情况,确保信访、政法各家有效衔接,不留盲区。对法律程序已穷尽、依法终结的案件, 政法部门接访时及时通报属地乡镇(街道),互通信息,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推进息访罢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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