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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窗口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公示通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为鼓励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满意窗口集体和个人,根据浙江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信访局2020年度通报表扬申报项目的复函》(浙功组函〔2020〕44号)文件精神,经各市评选推荐、省信访局网上核查,报省信访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拟表扬通报的11个集体和40名个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征求全省信访干部、职工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期间从2021年1月22日起到1月28日止。

四、公示受理方式

公示受理:省信访局机关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87057193、87057985

举报邮箱:zjxf2017@163.com

 

附件一:浙江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信访局2020年度通报表扬申报项目的复函》.pdf

附件二:“人民满意窗口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名单.doc





                           浙江省信访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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