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窗口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公示通告 |
发布时间:2021-01-22 |
为鼓励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满意窗口集体和个人,根据浙江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信访局2020年度通报表扬申报项目的复函》(浙功组函〔2020〕44号)文件精神,经各市评选推荐、省信访局网上核查,报省信访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拟表扬通报的11个集体和40名个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征求全省信访干部、职工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期间从2021年1月22日起到1月28日止。 四、公示受理方式 公示受理:省信访局机关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87057193、87057985 举报邮箱:zjxf2017@163.com
附件一:浙江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信访局2020年度通报表扬申报项目的复函》.pdf 浙江省信访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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