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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远程视频连线在信访事件调解中的成功尝试
发布时间:2020-06-04


2020年4月26日,嘉兴市12345政务热线(网上信访)在“市领导信箱”中收到了林某的来信,反映其哥哥是浙江佳源大酒店的厨师,今年4月回广西老家休假期间意外身亡。由于该酒店未与其哥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导致其家属得不到社保的相应补偿,现林某提出要求酒店方给予赔偿。

此件涉及到人员死亡要求赔偿,因此在处理过程中,嘉兴市信访局较为谨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林某与南湖区嘉兴野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丰公司)有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工作地点是在秀洲区的浙江佳源大酒店,是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在餐饮部做厨师。

因涉及跨区的信访问题,嘉兴市信访局立即启动了跨区联信联访办理机制,召集南湖、秀洲的信访、人社、野丰公司(法人管某)和浙江佳源大酒店就林某诉求一事进行协调。经核实其哥哥与野丰公司之间确实未签订劳动合同,但野丰公司法人管某提出,是其哥哥主动要求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社保金直接支付给个人。由于其哥哥已经死亡,此番说法已无法求证。两区人社部门也指出,其哥哥与野丰公司是自由劳务形式,无法以劳动仲裁的方式进行处理。协调中,获知林某前期已多次与野丰公司和佳源酒店进行过交涉,野丰公司法人管某曾提出愿意给3.5万元的补偿金,但林某认为太少,以期获得更高一点的补偿金。针对这一情况,人社部门进行了核算,若正常缴纳社保的,按其哥哥的工作时间,也只有2万余元的丧葬补助费。且其哥哥是在家休假期间死亡,不符合工伤赔偿的条件。

将情况了解清楚后,解决此案的思路也基本清晰。一是运用法律条文和事实,打消林某想获得不切实际的高补偿金的期待。二是充分利用林某与野丰公司前期交流的信息展开思想攻势。通过思想引导和事实论证,林某思想有了松动,提出愿意在政府部门组织下与野丰公司进行协商,并接受野丰公司前期提出的补偿金额。

在林某的态度明确后,嘉兴市信访局再次召集南湖区信访、人社和野丰公司进行协调,针对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特殊情况,考虑到当时疫情期间有许多不可预估的因素,且死者家属众多人员到嘉兴来当面调解可能出现剧烈冲突,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提到:“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受法律认可,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建议双方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协商。经双方同意,5月15日,指定南湖区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组织死者父母、妻子、林某和野丰公司法人管某通过视频连线就补偿金一事达成一致。固定视频影像证据和书面协议经死者父母、妻子、林某签名后,由林某负责邮寄给野丰公司,野丰公司收到书面协议后,即汇款给林某。5月17日,嘉兴市热线中心收到林某的来电表示补偿金已收到,对嘉兴市政府的高效处置表示感谢。就此,一件棘手的信访件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得以解决。

通过网络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将位于不同城市的当事人和调解员联系在一起,超越了地域的限制,节约了大量成本,避免了当事人在纠纷解决上面对面的冲突,是信访解决方式的一种创新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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